明日独审案件,晚间伏案矻矻,解决以下问题:
1、当事人虽未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,但如果其提出的诉讼请求系建立在合同解除的基础上,隐含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,人民法院是否依职权主动认定合同解除?
2、《民法典》施行前后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如何衔接处理?
3、解除合同后可否主张预付款的利息?
4、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,须承担违约责任。但是,有瑕疵,定作人能否解除?《民法典》承揽合同对此无规定。
顺便研读一下条文: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(Chapter XVII Work Contracts ),中英文对照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