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上日子

人过半百,减负生活。所谓“减”,依流行说法,就是“断离舍”。窃以为,弃书求解脱。天下无用之书,以法律为先。某些司法前沿人士,位居大理寺,出(抄)书不少,最后锒铛入狱了。某些前辈法家,自诩开一法之鼻祖,初稿草创,等到朝令夕改,又可数易其稿,废纸和纸币几可等身。某些机构团体,以注释新法为长,中外古今一并论及,厚如砖块,日进斗金。某一单位组织翻译了某一法典,自称享有译文的著作权,授权某出版社出版。民法典面世后,大家忙着编各类“菜谱”,可谓生财有道。学法成本太高,怪不得聪明人是不学法律的!树人先生说,纸张粗恶,自然腐朽,化为尘土,这是人类的幸福。否则,我们也许要在纸张中淹死。诚哉斯言!遍阅中国纸书,有记载裸奔的,据我所知也就2个人。照此看来,不要脸,事事可做,不限于文字一派。